(热点)千岛菜花景区试行“集体执照”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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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只需通过旅行社公司领取服务点标志即可运营
"经过4年多的摆摊,终于有了营业执照."在兴化市乡千岛湖风景区从事植物油经营的胡,于4月1日上午领取了专门的营业执照——“服务点”标牌。
近日,在兴化工商局沙沟分局开展的一次集中配送活动中,顾刚乡千岛湖蔡华景区106户商户收到了“服务点(卡)”标志。
兴化工商局改革工商注册模式,在千岛菜花景区试行“景区一照”,将景区内个体经营点统一纳入千岛菜花旅游服务公司管理。各分散经营点无需单独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只需通过旅游公司取得兴化工商局的“便民服务点(卡)”标志即可合法经营。据悉,这种“景区集体许可”模式在全省尚属首次。
相关统计显示,去年花菜旅游节期间,兴化市接待游客7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9亿元。随着花菜旅游的升温,千岛花菜景区聚集了100多家当地商家,从事食品、日用品、农副产品、旅游纪念品等销售和旅游服务。
兴化工商局副局长李顺喜表示,《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必须有经营场所才能取得个体户营业执照,《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明确指出,工商部门擅自将其房屋改建为商品房的,不得出具相关证明。现实中,景区内大量商家要么用自己的房子经营,要么设立简单的店铺经营,甚至有的是流动摊贩,无法获得牌照。
“景点一照”为这些业户的合法化打开了大门。李顺喜表示,“景区集体许可证”的性质是以旅游服务公司为主办单位,顾刚乡镇政府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现在起,景区内商户经旅游服务公司审核并经沙沟工商分局备案后,方可作为旅游服务公司下属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景区一照”有利于工商部门以旅游服务公司为切入点,对注册业户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李顺喜表示,目前沙沟工商分局已对景区内各经营点逐一进行了登记并发放标牌,同时落实了旅游服务公司的主体责任,对从事食品销售的业户签订了食品经营承诺书。
"当我拿到服务卡时,我的商店也是一个正式的营业场所."胡,一位50岁的景区商人,笑着说:“我刚刚注册了‘兴象票’商标,并且有一张服务卡。现在不要把我当小店看。以后还会做品牌和连锁。”
据悉,兴化工商局还在蔡华风景区设立了“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明确规定在旅游节期间要派驻工商干部检查,以便更好地方便游客咨询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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