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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措施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对泰国高校毕业当年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助。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将重点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企业可以享受吸收毕业生补贴
通知要求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大学生就业渠道,建立产业转型升级与促进大学生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引导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面向基层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县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基层机关招聘的公务员,应以大中专毕业生为主招聘。除特殊情况外,对of/きだよ 0以下的基层院校,应优先招收大学毕业生。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培训补贴和社保补贴。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招收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大学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组织失业毕业生参加实习
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在本市开展“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活动”。根据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职业特点和自身意愿,确定培训职业(工种)或项目,选择合格的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继续选择一批就业规范、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作为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见习活动。
每个市(区)都建有大学生创业园
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通知要求高校广泛开展创业教育,积极开发创新创业课程,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有创业意愿的无业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当年(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12个月)参加指定培训机构创业模拟培训的大中专毕业生,根据其创业模拟培训资格证书给予培训补贴。
落实支持创业的政策。围绕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和减税免税等政策,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鼓励和带动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开辟“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根据高校毕业生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支持等“一站式”创业服务。每个市(区)都至少建立了一个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场地支持和各种政策便利。
低收入家庭的毕业生有求职补贴
对于在泰国高校毕业当年愿意工作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在离校前组织集中申请,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助。
有序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购买,重点发展基层公共卫生、基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基层民政、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帮助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于低收入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各地要认真做好深入调查,确保调查招聘工作100%覆盖,按照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就业见习、推荐就业、结对帮扶、基地建设等原则,对招聘的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确保一年内全部到位,就业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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