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泰州灵活就业人员生育费用可报销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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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享受与员工生育保险相同的待遇,无需支付保险费用
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费用也可以报销。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文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意味着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像员工和城乡居民一样享受生育医疗保障。
据了解,我国的生育保障制度包括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障制度。用人单位通过参加生育保险,保障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服务;城乡居民通过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生育医疗费用。
据悉,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无法支付生育医疗费用,部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缺乏生育保障,成为生育保障制度覆盖的盲区。
新政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无需额外缴纳保险,所需资金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灵活就业的医疗费用与生育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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