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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公示,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挂钩
11月的最后几天,泰兴市和石镇“一月解决一个累计案例”的电子显示屏上,银荡村从“未完成”变成了“完成”。看着评估结果,村党委书记华松了一口气。“如果做不完,不仅会丢面子,还会影响我们村干部的工资。”
鹤石镇是台州市的重点发展中心镇。由于过去乡镇合并留下的历史问题,加上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拆迁安置工作量繁重,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也进入了突出时期。
“过去有些村干部对矛盾纠纷视而不见,袖手旁观,造成‘小事拖着,大事拖着’,不仅牵扯到乡干部的大量精力,还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石镇党委书记、镇长褚新华表示,经过深入调查,镇党委、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在镇上开展“一月解决积压案件”活动,将调解的重点下沉到村居,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镇上规定,每个月底,在正常解决新的矛盾纠纷的同时,每个村(居)必须从累计的信访案件中选择一件上报镇政法委,由镇政法委讨论确定为下个月每个村(居)必须解决的累计案件。
在和石镇综合管理信访办,记者看到一份村(居)每月考核表,显示累计结案占考核百分比的20分。“过去,虽然我们也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评估,但所占比例相对较小。现在‘一月一号案’考核结果直接和村干部工资挂钩,每个村都不敢小看这项工作。”河石镇副镇长、政法委书记常建华说。
为了防止村(居)干部弄虚作假,镇上要求调解协议必须双方签字。每月月底,镇政法委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积累案件的结案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受理结果将在镇政府电子显示屏上公示。
去年1月,和石村10组村民陈在工地工作时摔倒,腰椎骨折,赔偿问题被拖延了很久。之后她去上访了几次。今年8月,该纠纷被列为当月累计案件解决任务,顺利解决,陈获得赔偿10万元。
对于积案的结算,镇上并不“太忙”。每月上半年,镇上的“三解三促”工作组将指导这项工作的全过程;当月20日前不能解决的,必须上报镇政法委,由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进村协助解决;如果在本月25日前没有解决,镇上党政主要领导会和村里一起讨论。
去年沈丁村建了村办公大楼,村民苏某中标。之后工程造价超出原价24万元。村委会拒绝支付超出部分,苏某也拒绝交付项目。多次村委会上门协调,都没有结果。后来常建华加入物价等部门多次主动上门妥善解决问题。
“一月解决积案”活动,让村干部在遇到问题时不再“自首”或“回避”。今年7月以来,该镇的来信来访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0%。目前,该镇累计调解成功120多起,预计年底前解决。
随着矛盾纠纷的解决,人民的情绪越来越好,政府的工作也更加得心应手。在中心镇的建设中,镇上需要搬迁一批近50户的迷失巷。从镇政府召开动员会到搬迁结束,只用了一个月时间,没有翻矛盾,也没有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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