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被征地农民刚性纳入社保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本篇文章1245字,读完约3分钟
《台州市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实施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台州市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已经实施。
与之前实施的《台州市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相比,《实施办法》在保障方式、保障费用、年龄划分、16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标准等方面有所变化。
保证模式
根据原《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保障资金。
新《实施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必须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不同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保证成本
根据原《试行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70%的土地补偿费、全部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风险基金组成。
新《实施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归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不少于70%的农用地补偿费应支付给16周岁以上的农民。社保基金主要包括安置补贴中安排的社保费用及其增值收益和有偿土地使用收益。土地补偿费不再纳入社保基金,其中30%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70%归被征地农民所有。
年龄划分
原《试行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将分为四个年龄段,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第二年龄组女性16-45岁,男性16-50岁;第三年龄组女性45-55岁,男性50-60岁;第四个年龄组(领取养老金年龄)女性超过55岁,男性超过60岁。
新《实施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分为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60周岁以上(老年年龄)三个年龄阶段,不分男女。
生活津贴
根据原《试行办法》,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
新《实施办法》规定,被征地16周岁以下农民按当地安置补助标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提高到现行标准的4倍。
整理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兴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实施办法》更加注重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同时协调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使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越来越好。
比如,被征地的劳动适龄农民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被征地老年农民直接按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领取补贴养老金。
被征地农民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规定缴纳保险费后,享受相关待遇。
李兴国也举了一个例子。过去,《试行办法》设置了保险、货币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供被征地农民选择。在实践中,许多被征地农民往往为了眼前利益而选择货币补偿,影响了长期生计的有效保障。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除未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并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16周岁以下人员外,所有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均纳入相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这种刚性保险将不再给予其他补偿选择,实际上充分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期生计。”李兴国说。
标题:(热点)被征地农民刚性纳入社保 泰州·民生 泰州新闻网 泰州报业传媒集团
地址:http://www.huarenwang.vip/new/20181024/11.html
免责声明:泰州晚报旨在为泰州网民实时呈现准确的社会综合热点信息,泰州晚报的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小编将予以删除。